第一零一章、以礼融入(1 / 2)

西凉七月末的午后,依旧炎热。

人们的心里也很炙热。尤其是偶尔飘过的风儿,泛起了的金黄色麦浪。

阡陌中好多黔首顶着烈日骄阳,来回走动着,时而挥着手臂大喊大叫驱赶前来偷吃的麻雀,时而蹲在垄上捻了几颗麦穗,放在嘴里品尝是否可以收割了。

这是西县祁山一带的麦田,也是华雄安顿从武山坞堡带过来灾民的地方。

地处卤城和历城中间,土壤并不是很肥沃,也缺少水源,却是华雄和盖勋能找到屯田最好的地方了。

没办法,肥沃而又沟渠纵横的耕田,早就被当地豪强给瓜分殆尽。

不过呢,对于华车来说,这里的土壤比鸟鼠同穴山已经好很多了。他和他族人也被安顿在这里,既有汉家黔首不留余力的传授耕种的先进技术,又可以沿着丘陵放牧牛羊,生活比之前要好得多。

他阿父乞儿措木,这段日子就天天在阡陌间游荡着。

说他这辈子就没有种出,麦穗结得那么多的麦子,每天不看一两眼总觉得缺了些什么。

华车对此,就笑了笑。

他阿父乞儿措木,已经不需要操心其他事情了。

他已经强壮得能担起部落的希望,也接过了首领的位置。

站在茅草屋旁,他拿起跟棍子,在装满鲜奶的木桶里反复搅动着,努力通过剧烈动荡撞击中提高温度,让醇净的乳清浮上来。

夏秋之分,正是水草丰盛牛肥马壮的时候,也是酿制马奶酒的季节。

正忙碌呢,眼角的余光却看到在外面牧羊的族人,驰马跑回来。

人未到,声就先到了,“首领,华县令正往这边来。”

嗯?

阿兄怎么有空来了?

华车闻言,就松开木棍,将沾满马奶的双手在身上抹了抹,快步走去战马前一跃而上,跟随族人驰骋去迎。

走到半路,却见华雄牵着战马,和盖勋有说有笑的沿着阡陌行走。

原来是巡看麦田的。

华车心里有了定论,也不上去打扰,远远的挥了挥手,打过招呼便拨转马头往回去走。

反正等华雄和盖勋聊完了,肯定也会来找他。

现在回去,刚好有时间让族人弄只羊回来宰杀,备下晚上招待华雄的吃食。还特地寻来几个桌几,打算弄个分案而食。

从这方面来看,华车已经融入了汉家的礼仪中。

是的,自从他有了表字以后,他就将自己当成了汉家子。

因为他知道“狩始”这两个字的含义。他早就认识了很多字,虽然达不到理解经义的程度,但应对日常文书的读写绰绰有余。

始,顾名思义就是开始,意味着他从拥有汉家名字开始,就是一个汉家子。

另外一层隐晦的含义,则是“始”通“元”。华雄用相同含义的表字,来告诉世人们,华车和自己是不分彼此的。

但是呢,他没想到的是,华雄此番前来,则是将那串狼牙挂坠交给了他。

用狼等猛兽爪牙物来装饰,一直都是羌人们的传统,象征着勇武,也标识着在部落的身份地位。

“阿兄,这是为何?”

华车看着华雄递过来的狼牙挂坠,没有当即接过,而是发出了疑问。

虽然他也知道,自己部落里佩戴狼骨扳指的少年,都曾经对狼牙挂坠发过血誓。华雄交给他,是将部落的领导权完全交给他。

但是他不想接受。

不是用表字来证明不分彼此了吗?

而且,他还想继续当一名汉家子;他的族人看到华雄带着狼牙,也会觉得未来不会被抛弃。

“等秋收过后,我想让你带着部落去铁笼山一带安家。”

华雄将狼牙放在案几上,“你还记得吗?我说过,以后让你当